2020年1月9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10个典型案例。对于企业向长江直排、偷排污染物的现象,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部分污染企业向长江干流、支流违法排放各种污染物问题触目惊心,必须从严从重予以惩处。 据最高法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人民法院共依法审理各类涉及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42230件,民事案件112265件,行政案件75591件,公益诉讼案件2945件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58件。 最高法副院长江必新介绍,此前在2017年12月和2018年11月,最高法曾连续两年发布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典型案例共20件,体现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行为和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有效震慑潜在污染者。泰州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和徐州鸿顺造纸公司水污染公益诉讼案判决书还被选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案例数据库。 在最高法最新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中,有7件系违法向长江干支流偷排、直排污染物的刑事案件,还有行政案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各1件。 对于企业向长江直排、偷排污染物的现象,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旭光表示,近年来,部分污染企业向长江干流、支流违法排放各种污染物问题触目惊心,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都带来了极大的威胁和损害,“这属于当前我们在污染防治攻坚战当中的一个打击重点,也是长江生态保护的一个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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